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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第二届“洗心奖学金”评选办法

“洗心奖学金”由湖南洗心禅寺设立,旨在传导社会责任,弘扬乐善好施传统,帮助吉首大学特别贫困的学生完成学业。为搞好评选工作,发挥奖助学金最大效能,特制定本评选办法。一、资助对象条件1、被吉首大学正式录取的生源地为湖南省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委托培养学生)。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申请时需提交有关证明文件)。3、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个人品格及社会公德,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制度。4、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5、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学习成绩合格(每学年吉首大学需提交学生学业复审报告)。6、符合资助条件且未获得国家或社会任何奖助的学生优先给以资助,接受此资助后不影响该生接受其他资助或奖励。二、资助金额1、在2017年录取的一年级新生中选择25名家庭特别困难学生,作为资助对象。2、资助的时间为三学年(大学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资助金额为每学年度4000元。三、申报及评审程序1、学生个人申报或学院推荐。学生或学院须在规定日期向学校申报和推荐,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学校评审。吉首大学学生处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评定拟受资助对象。3、公示。学校在媒体、网站或公告场所公示初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4、公司审定。吉首大学学生处将拟受资助名单,连同申报材料(包括学生的申报表格、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录取通知书、学校推荐信等)一并递交洗心禅寺基金会,由基金会最终审定受资助对象。5、奖助学金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年10-11月份;学校组织颁奖仪式,颁奖仪式结束后,奖助学金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四、奖学金的调整与撤销1、洗心禅寺基金会每学年将对受资助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未达资助条件或成绩未达标者,基金会将根据具体情况对该学生的资助进行调整。2、资助对象如有弄虚作假、违法乱纪、严重违背社会公德良序行为,将被取消资助资格。3、资助对象中途辍学者,资助自行终止。4、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洗心禅寺基金会酌情处理。五、其他1、洗心禅寺基金会、吉首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委派志愿者对受资助学生进行家访,了解受资助学生家庭情况,商量受资助学生的培养方案。2、洗心禅寺基金会、吉首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将派出志愿者对受资助学生的学习、生活进行跟踪、辅导、服务,确保资助发挥最大效益,确保受资助学生成长成才。3、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4、本评选办法的解释权归洗心禅寺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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