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
为激励普通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和吉首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科学地评价在校本科生,提高本科培养质量,激发广大学生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实施
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学生关注度高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评审小组,由学院院长和总支书记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学生辅导员、教务秘书以及班主任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本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审核和复查等。
(二)具体实施步骤
1.思想动员。通过宣传发动,使全体研究生充分认识到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目的与意义,认真参加国家奖学金参评工作。
2.学生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对照评审内容,填写《国家奖学金评审表》及不少于800字的申请书,并提交相关竞赛获奖或课题、文章发表的证明材料。
3.评审小组审核。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根据本《方案》要求,计算评审成绩,经学院评审小组审批拟定本院获奖学生名单。
4.公示。经学院评审小组审批确定本院获奖学生名单,通过张榜、学院网站、学工微信平台、学生QQ群等途径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收集、处理反馈信息。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6.上报。公示或复核无异议后,由学工办汇总材料并上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三)参评对象
学院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四)参评时间
每年9月中旬至10月上旬
(五)参评条件
所有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基本申请条件;
2.参评学年获得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3.参评学年学业成绩平均分排名班级前三名(音乐学专业可为本专业年级前五名)
4.参评学年内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无挂科现象、未受过各级通报批评(含卫生检查)。
三、评审内容和标准
评审分值用“S”表示,总分值计算公式为:
S(总成绩)=(A×权重+B×权重+C×权重)×D
其中A、B、C、D的涵义如以下列表所示
评审内容 |
S(总评分) |
否决项 |
||
A |
B |
C |
D |
|
课程成绩分 |
科学研究及学科竞赛分 |
社会及艺术实践活动分 |
思想政治 |
|
各项权重 |
70% |
20% |
10% |
否决权 |
说明:各单项分值不超过权重分值。
A:课程成绩分
A=(A1×50%+A2×50% )×70%
1.A1为上一学年专业主课成绩平均分。
2.A2为上一学年其他课程成绩平均分=成绩总和/学科总数。
(1)课程学习成绩是指学生参加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学习并考核的成绩,其它课程不参加计算。
(2)课程学习成绩评定以教务系统学籍入档成绩为准。
(3)参评对象的所有单科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平均成绩必须80分以上。
(4)凡有考试成绩不合格和考试缓考的不予参评。
(二)B:科学研究和学科竞赛分(该项最高不超过20分)
B=(B1+B2+B3)×20%
1.B1为发表的专业论文分:
公开发表刊物类型 |
得 分(篇) |
权威期刊(A、B级刊物) |
40 |
核心期刊(C、D级刊物) |
20 |
E级、北大中文核心刊物 |
15 |
一般期刊 |
5 |
说明:①期刊目录参见科技处公布的《吉首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的期刊的参考目录为准;②凡学术论文系多人合作共同署名发表的,其中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得分100%;第二作者得分50%;其余作者得分10%;若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则按忽略指导老师的顺序计分。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外的第二及其后续排名作者得分最多只计算1次。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及后续排名作者得分最多只计算2次;③同一篇论文被多次转载,只能计1次最高分;④所有论文必须是在规定的参评学年时间范围内,否则不予计分。
2.B2为科研项目分:
科研项目必须在校教务处和科技处登记备案,并通过立项下达文件为依据,根据已承担部分的有效证明计算科研项目分。
(1)立项分值:
课题立项以主管单位批文为准,立项分值在计划研究年限内(以立项文件为准,文件未注明研究年限的以原始申报书为准)只在当年计算一次(分值见下表)。延期年度不计分。课题立项分由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按比例分配,具体分配比例为:二人的分别为100%、30%;三人的分别为100%、30%、20%;四人的分别为100%、20%、20%、10%;五人的分别为100%、20%、10%、10%、10%,排名在第五以后的不予计分。第二及其以上的排名计分最多不超过2次。若导师或指导老师为负责人或参与者,则按忽略导师或指导老师的顺序计分。
(2)结题分值:
课题结题分在该课题结题当年一次性计算。正常结题按100%计算,分值由项目组人员按比例享受,主持人占100%,参加人员平均分配30%(必须有科研成果支撑,以申请结项书为准),延期一年结题按50%计算,延期二年结题按20%计算,延期结题分由项目负责人单独享受。延期二年以上(不包括二年)结题则取消结题分。第二及其以上的排名计分最多不超过2次。
各类科研项目得分标准
项目类别(以《吉首大学科研经费配套管理办法》为准) |
立项分值 |
结题分值 |
国家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973”“863”计划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重大专项、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
40分 |
20分 |
省部级:国家级项目子课题(以正式下达吉首大学的立项批文和课题申报书为准)、教育部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 、省社科联项目 、省软科学项目 、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省教研教改课题、省级研究生创新课题 |
20分 |
10分 |
厅级:教育厅、计委、卫生厅、文化厅、社科院等主管部门下达的纵向课题 |
10分 |
5分 |
州文化局计划项目、州社科联课题、校级科研课题、校级教研教改课题、校级暑期社会实践项目 |
6分 |
3分 |
横向课题(经费:社会科学1万、自然科学2万以上,以财务到帐为准) |
5分 |
|
3.B3:学科专业竞赛分
参加学科专业竞赛获奖分值
获奖级别 |
国际级 |
国家级 |
省级 |
市州、校级 |
一等或特等 |
50 |
30 |
12 |
7 |
二等 |
40 |
20 |
10 |
4 |
三等 |
30 |
10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