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关于做好 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推荐工作基本原则
学院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集体研究和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保障选拔质量为核心,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坚持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加强学校国家一流专业点建设的原则;充分保障考生自主选择的原则,维护考生志愿选择权利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分管学生工作、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副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办、研究生办、学生工作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学督导组组长、系主任为成员,负责学院2024届推免生的推荐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 肖 笛
副组长: 谭建斌 周 礼 乐之乐
成 员: 李开沛 陈 东 陈 旋 吴华强 唐寅玲 任 倩 李 艳 殷梦霜 戴 甜
三、申请基本条件
推免生资格申请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及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其
他类别学生)。
(二)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了高等
学校学生义务;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学业优秀
1、主干及核心课程首考无不及格;
2、第 1 至 6 学期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要求,学业成绩(除通识选修课外)在本专业排名前 10%以内;
3、通过大学英语三级等级考试,小语种学生通过相应的三级考试;
(四)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03 年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四、综合评价程序
1、符合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选拔基本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报名志愿,上传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费(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下载并填写《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于9月21日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规定,我院2024年推荐名额为5名,按照专业等额分配与增量奖励原则,其中音乐学专业3名(含音乐学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1名),舞蹈学专业2名。根据吉大发〔2023〕31号文件要求的推免条件结合艺术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的要求,确定免试硕士生初步推荐名单,并于9月22日18:00前公示拟推荐名单。
五、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由两大部分构成:综合测评=学业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其中学业成绩占70%,综合考核成绩占30%。
(一)学业成绩计算办法
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得分=候选人实际平均学分绩点/5.0×100×70%。
(二)综合考核要求
全面考核学生德、智、体、美、劳表现,引导学生树立胸怀祖国、服务人民、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的学习理念。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综合考核包括学生在校期间的荣誉称号、学业获奖、学科竞赛获奖、主持的研究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入伍服兵役等方面,具体如下:
推免生遴选综合考核标准一览表
类别 |
单位 |
分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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