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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学生会是学院团委总支领导下的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学生组织。主席团使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下设,办公室,纪检部,学习部,外联部,文体部。为了确保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对学生会成员科学管理,保证学生会成员的优化廉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使学生会各部有一个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学生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在学生会工作的所有同学,包括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以及各部门干事均为学生会正式成员。

学生会成员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一)获得履行学生会干部职责应有的权利
(二)通过正当途径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四)参加学生会的活动;
(五)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完成交给的任务;
(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尊重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

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项目设定:
1、  例会人员管理
2、  工作人员出勤管理
3、  日常行为管理

具体内容:
(一)例会(包括部门会议和内部会议)
目标:使例会充分发扬集体性、民主性、广泛性、参与性、严谨性和目的性。
1、  集体性要求:
(1)每次例会人员按要求必须按时到场。
(2)参与例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3)例会中途不得无故离场。
2、  参与性要求
(1)无论干部干事都应积极参与决策方案的讨论,和一般问题的意见发言,并努力做到提出有建树的、科学的、实用的意见。(对每次例会能提出重要的意见及工作方案者会后由各部门负责人上报主席团,予以确认并加分,全体会议加5分,部门会议加2分。)
(2)对会议发言踊跃并对会议内容有益者,各部门负责人上报主席团,予以确认并加分,全体会议加5分,部门会议加2分。
(3)对会议顺利进行有贡献者(主要针对会议中途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人事部对其考核评定中的责任心加分,具体分数视情况而定。
3、严谨性要求:
(1) 扰乱会场秩序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分。
(2) 对例会时言谈举止有损会场气氛者予以扣分,全体会议扣5分,部门会议扣2分。
(二)工作出勤(包括活动和日常工作)
   目标:针对学生会的各种级别和类别的工作,工作人员要求积极参与并做到尽职尽责。
   1、每次工作必须按要求完成全部工作时。
   (1)迟到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2分);
   (2)旷工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5分);
   (3)中途无故退场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2分);
   2、每次工作必须按要求完成全部工作量。
   (1)未能完成安排的职能工作者(不分类别和级别,凡有此现象一律扣2—5分)
   (2)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