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晓玲
学历:本科专业:舞蹈职称:国家一级演员
个人简介
麻晓玲,女,生于1976年1月,苗族,中共党员,籍贯湖南省花垣县,1989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湖南省艺术学校民族舞蹈科,1994年6月毕业,7月进入湘西自治州民族歌舞团工作到今。现任吉首大学舞蹈硕士研究生导师,湘西武陵山民族文艺传习中心(原湘西州歌舞团)副主任,国家一级演员,湖南省民族歌舞团导演编导,中国舞蹈家协会会员,湖南省舞蹈家协会副主席,湘西自治州舞蹈家协会主席,歌舞团首席演员。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九次、十次代表大会代表、湖南省自治州文联兼职副主席、吉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委员。
学术(含创作与表演)成果
1、1994年、2000年全省新剧(节)目汇演中获优秀演员奖,以《扎花女》中扮演青年扎花女主角,获“田汉”表演奖;2、1997年“全国第七届少数民族舞蹈大赛”中获表演三等奖;3、2001年被授予“全州文学艺术创作突出贡献奖”;4、1998年被州文化局嘉奖一次;5、2001年“全国第二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中获优秀演员奖;6、2003年5月获湖南省“五·四”青年奖章;7、2004年至2006年连续三年被州文化局授予嘉奖、先进个人;8、2006年获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优秀演员奖、湖南省艺术节田汉表演奖;9、2007年获湖南省07年度“芙蓉百岗明星”的称号、州直宣传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湖南省首批青年文化名人称号;10、2008年获全州“巾帼建功”先进个人;11、2009年获湘西州第二届新剧(节)目会演优秀编导奖;12、2010年获湘西自治州第二批新世纪1.32人才工程第三层人选;13、2011年2月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称号”;14、2011年11月荣获全国汇演“优秀演员奖”;15、2011年12月获湖南省第三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优秀表演奖;16、2012年7月荣获全国第四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节目奖、剧目金奖;17、2013年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授予嘉奖;18、2014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嘉奖;19、2014年5月湘西州“欢乐潇湘·乐在湘西”原创舞蹈《湘西玛汝玛》荣获一等将;20、2014年5月湘西州“欢乐潇湘·乐在湘西”原创舞蹈《喜洋洋》荣获二等奖;21、2015年,大型民族舞剧《凤凰》参加全省第四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第五届湖南艺术节演出,荣获田汉新创剧目奖,第四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特别奖;22、2016年,大型民族舞剧《凤凰》参加全国第五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荣获剧目银奖;23、2017年 ,参与《魅力中国城》竞演、湘西州建州60周年系列演出活动创作、编排工作,出色完成湘西州成立60周年北京文化宫成就展文艺演出活动;24、2018年,创作、编排并参与演出大型民族舞剧《马桑树下》,荣获专业舞台艺术类田汉剧目奖,以及最佳导演(编导)、音乐、舞美等三项田汉单项奖。25、2020年8月2020年11月在心连心艺术团走进十八洞村专场慰问演出中评为先进个人创作的舞蹈《毕兹卡的油坊》获州委宣传文化奖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二等奖;26、2021年6月创作的男子舞蹈《竿子哟》及歌舞《苗岭飞出幸福歌》在“永远跟党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湘西州文艺创作大赛,荣获一等奖;27、2021年7月在“百团百角唱百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湖南省文艺院团竞演活动中,获“十佳节目”奖; 28、 2021年10月,新创小戏《苗寨五星红》参加 第七届湖南艺术节新创小戏展演,荣获第七届湖南艺术节专业艺术类“田汉小剧目奖”。参与会议1、2006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2、2007年10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3、2011年11月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4、2012年6月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