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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艺术硕士(音乐、舞蹈领域)学位音乐会(专场晚会)相关规定(附件含表格)

吉首大学艺术硕士(音乐、舞蹈领域)学位音乐会(专场晚会)相关规定

根据全国艺术教指委的相关规定和我校艺术硕士(音乐、舞蹈领域)研究生学位音乐会(专场晚会)的基本要求,现就我校艺术硕士(音乐、舞蹈领域)研究生举办学位音乐会(专场晚会)作出以下规定:

一、按照“吉首大学艺术硕士(音乐、舞蹈领域)学位音乐会(专场晚会)基本要求”,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专业方向的研究生必须举办两场个人独唱(奏)音乐会。其中,第一场可在3-4学期举行,第二场(含其他各专业方向的学位音乐会或专场晚会)必须在毕业学年完成(截止到学位论文答辩开始前,即每年4月底之前)。

考虑到学位音乐会(专场晚会)的现场要求和评审导师、观众的教学工作任务等因素,学位音乐会(专场晚会)的具体时间原则上只能安排在晚上或双休日举行。

学生举办学位音乐会(专场晚会)需提前30天向学院提出申请、备案,并协调好具体的时间、场地等。

二、学位音乐会(专场晚会)进行时,需体现出应有的现场感——包括评审教师、现场观众、背景、场地空间及现场效果等。为此,要求每场音乐会(专场晚会)的观众不得少于150人(不足150人的场地以观众坐满为限);演出时长在90分钟以内的不允许中场休息,如有主持人,则只允许主持人报幕,不允许长时间串词;只允许在音乐会(专场晚会)结束时献花。

三、每场音乐会(专场晚会)至少应有3名以上(含3名)校内外专家进行现场评分。

四、为保证录音效果,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专业方向研究生的学位音乐会可使用收音设备进行录音,但禁止使用扩音设备。

五、音乐会(专场晚会)结束后,研究生需将音、视频文件刻录成DVD光盘,一式两份上交学院,每一份中应含:开题报告、策划及实施方案、宣传海报、节目单、相关图片等文件的电子版及纸质版。

其中,音频要求双声道录制(16bit 44.1khz采样)及以上,格式为waw

视频采用一个固定机位,分辨率要求为1920*1080及以上;格式为mpeg

照片要求像素1800万及以上。纸质版要求6寸相纸打印,音乐会(专场晚会)其内容要求全景1张(有观众,带led字幕),师生合影1张(必须带led字幕),不同形式的曲目/剧目各1张(以带led字幕为佳),嘉宾和主持人各1张。

六、音乐会(专场晚会)的录音、录像及音、视频文件的刻录、制作等由学院负责统筹联络(学生也可自行安排),经费由学生自行负责。

七、每场音乐会(专场晚会)的具体策划、组织、安排、实施(含时间和场地的确定、宣传推介、节目单制作、艺术指导和组演嘉宾的确定与邀请、现场组织等)均由举办人负责落实,学院负责统筹协调。

八、学位音乐会(专场晚会)是学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充分展示培养质量和学生专业能力、水平的关键环节,全体导师和学生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吉首大学艺术硕士(音乐、舞蹈领域)学位音乐会(专场晚会)基本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好每一场音乐会(专场晚会),以备省学位办和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审查和专家盲审。

九、学位音乐会(专场晚会)统一采用

“吉首大学20XX级艺术硕士XXX专业XXX方向

XXX(姓名)学位音乐会(或专场晚会)”

的命名方式。

需要举办两场音乐会的同学还需在标题之后用括号注明“第一场”或“第二场”字样。

十、学生举办学位音乐会(专场晚会)的经费预算及支出由学生自行负责。

十一、为确保学生学位音乐会(专场晚会)的顺利举行,学院的相关场地、设施无偿面向学生开放使用。需要相关教师和管理人员利用休息时间加班为音乐会(专场晚会)服务的,举办者应酌情考虑发给加班人员劳务费。

音乐舞蹈学院

0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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