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舞蹈学院“十二·五”学科专业建设规划
经过“十一五”期间的建设和发展,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以及《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等文件精神, 根据《吉首大学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吉首大学“十二五”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和《音乐舞蹈学院“十二·五”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我院学科专业建设的实际需要,特制订本规划。
一、建设现状
(一)取得的成绩
1、学科专业质量建设成绩斐然。“十一五”期间,学院音乐学、舞蹈学、表演(音乐表演方向)专业先后分别被批准为国家、省和校级特色专业,专业内涵建设得到加强,特色日益彰显;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校级重点建设学科,与历史文化学院、美术学院联合建设的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专业方向正式进入硕士招生培养阶段;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以及艺术学、音乐学、舞蹈学二级学科方向申报硕士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的条件日趋成熟。
2、学科专业队伍实力显著增强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 人,其中高级职称者由2005年的 人增加到 人,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所有专任教师进行了学科归队;具有硕士学位教师的比例由2005年的 %增加到 %,教师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得到了明显改善。
近5年来,1人获省级教学名师称号,1人被评省级青年教学骨干教师,1人被评为学校师德标兵, 人被评为校级教学新秀; 人次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专业竞赛获优秀指挥、优秀伴奏、优秀指导教师奖。师资力量显著增强。
3、教学科研实力明显增强。“十一五”期间,学院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30余项,其中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课题6项、省社科基金课题 项,省、校级教改课题 项;获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三等奖1项;科学研究紧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出版学术专著 部,出版或编创教材7部,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90余篇,其中CSSCI期刊文章 篇。
4、硬件条件明显改善。获得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基础实验室项目2个,新建数码钢琴实训室1个,舞蹈排练厅2个;新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学院资料室新增图书及声像资料 册(盒),专业期刊 余种。
5、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十一五”期间,学院获得省级以上学科专业竞赛奖励 余项,其中国家级奖励?项,省部级奖项?余项。大批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课题研究或在教师指导下开展研究和剧目创作实践,研究与创作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二)主要问题
1、高层次人才缺乏。缺乏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或方向带头人;学术队伍中高职称、高学历人员短缺。
2、结构性矛盾突出。在层次结构方面,硕士研究生教育刚刚起步,本学科门类硕士研究生教育尚未取得真正突破;在专业类别结构方面,随着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的调整,现有三个本科专业都面临着改造与调整,表演专业更是面临着学科属性的调整;与此同时,获得招生培养资格的舞蹈表演专业难以纳入专业结构体系,新增专业的空间狭窄;在资源配置结构方面,不同学科专业的师资配备不均衡,创作与表演类师资力量相对不足;在功能结构方面:学科专业设置过于狭窄,资源配置相对集中,与学校和学院可持续发展、增强功能、提高效益的要求不相适应。
3、学科与专业统筹发展力度不够。学科对专业的牵引力不足,专业对学科的支持度不高,学科平台和教学平台建设未能有机融合,学科人才储备与专业师资需求未能有效统一;学科建设的成果未能充分转化为专业建设资源,专业建设的成效未能充分运用于学科建设。
4、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趋于弱化。传统学科专业转型艰难,改造相对滞后;人才培养体系与培养模式改革成效不明显,毕业生社会适应性不强,缺乏明显的竞争优势。
二、总体思路与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内涵建设为核心,以优化结构、调整布局和提升层次为重点,以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强化特色,形成优势。优先发展音乐学、舞蹈学等传统优势学科专业,大力发展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弱势学科专业,形成结构和布局合理、特色和优势明显、学科和专业相互促进的教学研究型学科专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
按照上述总体思路,未来五年的学科与专业建设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主动适应原则。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艺术教育发展的需要,打牢基础,拓宽口径,强化技能,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2、突出重点原则。优先保障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和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的建设投入;对发展潜力巨大并影响全院发展的交叉学科和新的专业生长点予以重点建设;加大公共资源共享平台和机制的建设与改革力度,争取大项目,搭建大平台,取得大成果,实现大突破。
3、协调发展原则。统筹学科专业建设,科学把握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之间的关系,注重调整结构,处理好理论与实践、传统与现代的关系;遵循现代大学教育规律,处理好教学与科研之间的关系,形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学科与专业建设新局面。
4、强化特色原则。重在从内涵建设上培养特色,既要人无我有,更要人有我新、人有我优,努力推动特色向优势转化。
三总体目标和建设任务
(一)总体目标
办学层次实现突破,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学科专业结构、布局不断优化,内涵建设成效显著,特色优势更加明显,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学科专业在省内外乃至国内外有较大影响。
(二)主要任务
1、着力提升办学层次
到“十·二五”末,获得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3个二级学科专业方向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形成规模效应;获得艺术专业学位教育办学资格并实现招生。
2、稳步扩大办学规模
到“十·二五”末,中国少数民族(音乐与舞蹈)艺术学科方向和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所覆盖的二级学科招生点和艺术专业学位招生点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人数30人以上,在校生90人以上;本科专业达到4个以上,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1100人以上。
3、大力改善学科专业结构
通过加快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点建设,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建设得到不断加强,音乐学、舞蹈学、音乐表演研究等二级学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舞蹈表演研究、舞蹈编导研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弱势学科得到长足发展,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音乐与舞蹈)艺术二级学科成为学院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特色优势学科;通过专业整理和专业改造,音乐学、舞蹈学等传统优势专业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音乐表演专业得到全面改造,新增舞蹈编导专业。通过上述努力,使学科专业结构趋于完整并不断优化,学科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4、全面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到“十·二五”末,师资队伍的总数达到60人左右,队伍的职称、学历和专业结构趋于合理;学科带头人、方向带头人和专业负责人在省内外有较大的学术影响。1-2支队伍获得省级或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学科队伍的整体水平大幅度提升。
5、努力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十·二五”期间,国家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艺术基金项目实现零的突破;获得省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1-2项;出版学术专著4-8部,发表CSSCI期刊论文30篇以上;获得省级以上社会科学成果奖2-4项;产学研合作取得新的标志性成果1-2项。
6、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十·二五”期间,现有质量工程项目全部如期结项;新增质量工程项目3-4项;出版教育部规划教材1-2部,省级优秀教材2-3部;新增省、校级教学能手1-2人;新增省、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4-6项;力争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2-4项,新增校级教学成果奖3—5项;新增省级优秀实习基地、实践教学示范中心1-2个;纵深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大实践教学改革力度,学生获省级以上学科专业竞赛奖励10项以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四、主要措施
1、更新观念,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强化机遇意识、危机意识和作为意识,确立又好又快的发展观;遵循教育规律,强化学科建设的龙头意识、专业建设的基础意识和人才培养的中心意识,确立充实内涵的办学观;注重统筹发展,强化整体意识和共享意识,确立协调发展的建设观;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特色意识,确立争创优势的水平观。
2、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提高队伍的整体水平
(1)认真做好现有教师队伍的稳定、提高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宽松、和谐工作环境的营造以及一心一意谋发展、谋福利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实现“以感情留人、以环境留人、以事业留人”。
(2)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工作。一方面从国内外高等专业院校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来校任教;另一方面,从国内外相关高校引进高职称、高学历的专业教师充实专业师资队伍。与此同时,从北京等地高校或专业团体和周边地区聘请在省内外或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专家、教授或民间艺人来校担任特聘教授。
(3)按照学院建设规划,积极鼓励和支持专业教师培训提高。采取全员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学历培训与访问建设相结合,国内培训与国外培训相结合,校内培训与校外培训相结合等方式,以学历培训和校内培训为重点,实现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3、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各方支持,加强重点建设,确保目标实现
(1)积极创造条件,争取省、校有关部门的支持,确保音乐与舞蹈学科学学位硕士点、艺术专业学位点以及舞蹈编导本科专业申报成功,为提升办学层次,扩大招生培养规模打下坚实的基础。
(2)继续加强音乐学、舞蹈学等国家与省级特色专业建设,加强“声乐”、“钢琴”、“中国民族民间舞”等省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确保上述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如期结项;
(3)采取集体攻关的方式,集中力量编创一批高质量、高规格的、特色教材,教材建设在省内外乃至国内外产生广泛影响。
4、争取主管部门的支持,加大投入,改善学科专业条件
积极争取学校和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的各类专项资金,加强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和实习基地群,学科专业建设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5、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全面推进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模式改革,实行校企联合订单式培养模式改革,实施研究生联合培养模式以及对口支援联合培养模式改革。稳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6、加强机制建设、促建学科专业建设规范运作
(1)建立起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以目标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使学科专业建设走上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轨道。
(2)建立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评选和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学术骨干和教学骨干攻读博士、硕士学位,鼓励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教学骨干到国内外开展学术交流,形成有效的动态激励机制。
(3)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院内分配制度,对为学科专业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教职员工给予重奖,对优秀科研成果和教学成果给予配套奖励。
(4)建立公开竞争机制。在学科带头人及省、校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骨干的选拔培养,课题与成果的申报、职称评审,各类评优评先等方面,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鼓励公平竞争。
(5)建立与兄弟学院联合开展学科专业建设的机制。充分利用和发挥兄弟学院在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方面的共建互衬作用,建立健全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合作攻关,联合建设的机制,实现互通有无、共进互补、资源共享,从而增强办学效益,促进学科、专业间的融合与交叉,拉动学科发展,培育新的学科和专业生长点。
7、加强科学研究和作品的原创工作
(1)完善科研、创作,激励和考核机制,加大对高层次科研成果(论文、专著等)和高等级获奖作品(曲目、剧目等)的奖励力度,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和艺术精品。
(2)着力推进重点课题和实用价值较大的课题的研究工作,举全院之力开展联合攻关,以期获得水平较高、影响较大、效益良好的科研成果或教学成果。
(3)注重学术交流与信息沟通,重视和支持科研成果与教研成果的应用与转化。加强与省内外尤其是地方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合作研究、创作,使科学研究、专业教学以及作品创作与本土民族艺术的挖掘、整理、研究及其保护、传承和发展有机结合。
五、附表
附表一:音乐舞蹈学院2012-2015硕士学位点建设规划表
一级学科
硕士点名称
|
所属学科门类
|
拟招生二级学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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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招生年度
|
支撑
专业群
|
学科层级
|
备注
|
民族学
|
法 学
|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音乐与舞蹈方向)
|
2012
|
音乐学、舞蹈学、表演
|
省级重点学科
|
与历史文化学院共建
|
音乐与舞蹈学
|
艺 术
|
音乐学 舞蹈学 音乐表演
|
2013
|
音乐学、舞蹈学、表演
|
校级重点学科
|
|
艺 术
|
艺 术
|
艺 术
|
2013
|
音乐学、舞蹈学、表演
|
校级重点建设学科
|
专业学位教育
|
附表二:音乐舞蹈学院2012-2015本科专业建设与招生规模规划表
序号
|
现有专业名称
|
拟建专业名称
|
所属一级学科
|
招生年度
|
年招生规模
|
在校生
规模
|
主要
建设任务
|
1
|
音乐学
|
音乐学
|
音乐与
舞蹈学
|
2012
2015
|
100人
|
400人
|
国家级特色专业结项
|
2
|
舞蹈学
|
舞蹈学
|
音乐与
舞蹈学
|
2012
2015
|
80人
|
320人
|
省级特色专业结项
|
3
|
表演
|
音乐表演
|
音乐与
舞蹈学
|
2012
2015
|
50人
|
200人
|
专业改造
调整学科属性
|
4
|
|
舞蹈编导
|
音乐与
舞蹈学
|
2014
2015
|
50人
|
100人
|
新增专业
|
5
|
音乐学
|
音乐学
|
音乐与
舞蹈学
|
2013
2015
|
50人
|
150人
|
与国外相关高校开展联合办学
|
6
|
舞蹈学
|
舞蹈学
|
音乐与
舞蹈学
|
2014
2015
|
50人
|
100人
|
与国外相关高校开展联合办学
|
合 计
|
380
|
12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