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工作>>信息通知>>正文

关于2017年度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由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在我校设立的“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助学金”,旨在为一些具有潜质的贫困大学生提供资助,今年从2017级吉首大学本科学生中选取50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作为资助对象,帮助他们完成大学学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1.吉首大学正式录取在读的2017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含师范学院和张家界学院学生)2.家庭经济困难(申请时需提交有关证明文件)。3.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个人品格及社会公德,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制度。4.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5.勤奋好学,积极进取,学习成绩合格(初评只要提交高考成绩及录取通知书,受到资助后,每学年要接受基金会的复审:吉首大学需提交学业成绩及复审报告。复审合格方可继续享受资助,否则将取消资助资格)。6.优先给予符合标准而又未获得任何国家或私人资助助的学生。二、评选程序1、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为组长的学院评比小组,对本院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比审核,按分配的名额等额评出本院今年的“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助学金”候选人,并在全院进行公示;2、公示后,各学院将材料一并交学工部(张家界校区由张家界校区学工办统一收交学工部);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并接受学生申诉。如无异议,即向基金会上报名单。三、要求1、整个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必须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评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2、该奖项与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属同一系列奖助学金,各学院在评审中应区别不同层次,相互衔接,避免重复。3、申请者所需资料:审批表一式两份(可在学工部网上下载)、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录取通知书及学院推荐信。4、完成时间:2017年9月30日四、撤销资助等情况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基金会的要求对上一届受助学生进行复审,如未达到资助条件或成绩未达标者,基金会将根据情况对该学生的资助进行调整。2、受资助学生如有弄虚作假或违法乱纪行为,将被基金会取消资助资格。3、中途辍学者,资助即时撤销。4、出现其他任何特殊情况,由基金会酌情处理。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