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风建设月活动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吉大发[2017]70号),为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提振学生精神,营造优良学风,现结合学校实际,启动吉首大学学风建设月活动。
一、活动时间: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1月10日
二、活动地点:吉首大学各校区
三、活动对象:吉首大学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一)课堂纪律检查
1、检查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现象;
2、检查学生在课堂上玩手机、睡觉、讲小话、吃零食等影响课堂
秩序现象;
3、检查学生课间在教学楼追打嬉闹、抽烟、随地吐痰、乱吐槟榔
渣、乱扔垃圾等现象;
4、配合团委开展文明执勤,检查并制止学生携带早餐进入教学场所。
(二)文明宿舍建设
1、督促学生每天按照作息时间起床(6:30以前),整理内务,开展晨读、体育锻炼等活动,杜绝赖床现象;
2、开展宿舍卫生检查,要求学生按常规卫生检查标准每天打扫卫生(包括在校居住的毕业生),及时将垃圾打包带下楼;
3、强调文明礼貌要求,教育学生当领导、老师等进入宿舍时应起立问好,不得在宿舍公共区打赤膊、衣衫不整。
4、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财物,杜绝人为破坏,对于门禁系统要主动维护,严防陌生人尾随进入宿舍。
(三)公共场所文明督查
1、检查并制止学生在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如乱扔垃圾、异性交往尺度失当、大声喧哗吵闹等;
2、教育学生文明出行,校园内行走应尽量走人行道,上下楼梯尽量靠右行;
3、教育学生文明就餐,不插队,诚信付款,餐后自行收拾餐具;
4、组织志愿者进行校园白色垃圾清理,维护校园环境。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
1、10月11日前逐级进行“学风建设月”活动动员,如实、完整传达学校学风建设要求,层层明确责任,并将学院辅导员在学风建设活动中的分工情况于10月11日10点前报学工部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备案(见附件1)。
2、结合学校工作要求,每天安排辅导员、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下课堂、下宿舍检查督促,到校园内开展文明行为纠察,记录违纪违规与不文明现象;对达到处分条件的学生,学院应及时报学工部处理;
3、10月10日起,各学院指定专人将学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开展的工作、参与工作人员、检查范围、检查结果等)填入《吉首大学“学风建设月活动”工作日报表》(见附件2),次日10点之前发送电子文档至5484885@qq.com,纸质文档在活动结束后统一交学工部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二)学工部
1、按照《吉首大学“学风建设月”学工部工作人员安排表》(见附件3)下宿舍、巡视校园,通过实地督查与学生访谈,对学院学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2、及时汇总《吉首大学“学风建设月活动”工作日报表》,根据抽查核实的情况填写《吉首大学“学风建设月活动”抽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对各学院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通报结果,并将结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辅导员个人考核与学院学生工作考核。
3、督促、协调物业公司做好学生宿舍公共区域卫生清理与保持。
吉首大学
2017年10月9日
附件:
1、吉首大学“学风建设月活动”辅导员分工一览表(学院)
2、吉首大学“学风建设月活动”工作日报表(学院)
3、吉首大学“学风建设月”学工部工作人员安排表(学工部)
4、吉首大学“学风建设月活动”抽查情况登记表(学工部)
附件1:
吉首大学“学风建设月活动”辅导员分工一览表
_________学院
姓名 |
联系方式 |
职务 |
责任范围 |
责任领导 |
XX |
12345678 |
学工办主任 |
课堂纪律检查 |
分管副书记 |
XX |
87654321 |
年级辅导员 |
文明宿舍检查 |
分管副书记 |
XX |
87654321 |
团总支书记 |
公共场所文明督查 |
分管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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