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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德艺奖”审批表

吉首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院发【2020】15号

2020音乐舞蹈学院

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德艺奖”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0年我院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德艺奖”(下文称“德艺奖”)评选工作,确保“德艺奖”用于奖励在立德树人方面业绩突出的教师及热爱学习、勤学善思、热爱舞台、品行优秀、创新创业的学生,进一步发挥优秀教育工作者与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和激励引导作用,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德艺奖”评选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德艺奖”评审委员会

主 任:王 元

副主任:李开沛

成 员:高 昆、肖 笛、周 礼、乐之乐、谭建斌、陈 东

(二)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德艺奖”评审工作小组

组 长:高 昆

副组长:肖 笛 乐之乐

成 员:温志波、张毓芯、鲁明新、戴 甜、杨璨玉、余艳丽、

马 杨、陈 蕊 各班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依照《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德艺奖”评选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称《暂行办法》)执行。

三、评选形式

(一)递交材料:本人提交申报材料(1500字以内)、审批表(见《暂行办法》附件)、成绩单(教务办审核签字)、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教学、科研、管理成绩等);

(二)现场答辩:答辩人使用PPT陈述个人情况(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答辩可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答辩,但提前一天向评审工作小组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接受评委提问。答辩规则如下:

1、参评人均须参加答辩,申请类型得分最高者为最终奖项获得者。

2、答辩人配合使用PPT进行自我介绍与展示,控时4分钟(3分钟时提醒,到时停止)。

3、专家评委对答辩人的学业/工作情况、获奖情况、学科竞赛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情况、志愿服务等方面提1-2个问题,答辩者回答,控时4分钟(3分钟时提醒,到时停止)。

4、提问侧重于考察答辩者的思想政治素质、思辨能力、认知能力、洞察能力、自我规划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

5、答辩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6、答辩评委由湖南省宋祖英基金会、学院评审委员会、校友会、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等机构成员组成,人数7-9人。

7、答辩时间与地点:待定

四、递交申报材料时间及联系人

请参评人于11月10日12:00之前上交申报材料纸质稿,并将申报材料、高清生活照3张、证件照1张(高清、蓝底、jpg格式,大小在2M以上)以“申报类别+姓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做成压缩包发至指定老师:本科生上交至院学工办鲁明新老师,研究生上交至院研究生办戴甜老师,教师上交至工会副主席温志波老师。

五、宣传展示

学院将通过院、校级各类平台对评审结果、获奖者优秀事迹进行宣传与展示。

六、其他

未尽事宜以后期相关通知为准,解释权归学院“德艺奖”评审委员会。

吉首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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