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2019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研究时限和经费资助额度
(一)国家级
1.国家重大招标课题,2年,50万元
2.国家重点课题,2年,35万元
3.国家一般课题,1-3年最迟不超过5年,20万元
4.国家青年基金课题,1-3年最迟不超过5年,20万元
(二)部级
1.教育部重点课题,1-3年最迟不超过5年,3万元
2.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1-3年最迟不超过5年,2万元
二、课题申请人的要求
1.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2.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3.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须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15日之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4.教育部重点课题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5.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6.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7.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年3月15日之前的,或在3月15日前已向全国教科规划办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但需附证明或与全国教科规划办核实)。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国家重大课题投标者的要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者的要求相同。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8)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省内淘汰。我省限额申报指标仅120个。因此,务必精心组织论证,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四、材料要求和申报时间
相关表格务必从本通知链接中下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申报通知网址:
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547455376468734
报送材料包括:
(1)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8份;投标书及个人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给社科处邮箱。
(2)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4份,《活页》一式8份;申请书、活页及个人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给社科处邮箱。
(3)上述材料请于2019年2月25日交送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王莲思
电话:8560776
社科处邮箱:jsuskc@163.com
详细信息见社科处网站:http://shekechu.jsu.edu.cn/info/1007/21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