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复 试 须 知
根据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我校招收2019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至4月20日,具体各学院和专业的复试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所、室)自行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本人。请所有复试考生(含第一志愿上线的统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学院或学位点的《复试通知》前往报到并参加复试。复试大概需要一周时间,请各位考生安排好自己的学习或工作时间,往返车船费、食宿费自理。为了做好复试前的准备工作,现将参加复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
各学院(所、室)在2019年4月5日前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2019年4月12日前完成首批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二、复试程序
1.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相关学院报到,学院核查考生资格,通过后发放复试通知单;
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证明材料:
(1)应届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在线学籍认证报告。
(2)往届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出相关证明。
2.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吉首校区考生在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张家界校区考生在张家界大众医院凤湾院区4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费用自理,请各位考生自行前往。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专业笔试:复试考试科目以《吉首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考试科目为准,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综合素质及能力考察
采用面试、实验、专业技能(包括临床操作、专业表演)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每位考生必须有文字记录和评分。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由各学院(所、室)选派具有相应外语能力的专任教师进行考查。
4.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可与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加试专业基础课权限由学院决定。加试具体科目以学校《吉首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5、图书情报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课程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原则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学术型学位类专业按下列规则计算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外语能力测试占10%、专业课笔试占15%、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占15%),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总成绩÷5×0.6=A(满分为500分);
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0.1+专业课笔试成绩×0.15+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0.15;
综合成绩=A+B。
(2)专业型学位类专业按下列规则计算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必须加试政治理论,且比重不低于复试成绩的10%。>),具体复试内容及成绩构成比例由学院确定。
2.录取规则
(1)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专业学位的专业技能成绩以及加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舞弊者,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
(3)综合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各学院(所、室)应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综合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生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4)综合成绩排名中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初试成绩排名,如再相同,则以初试英语成绩排名。
(5)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者,在本学科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
五、享受加分考生申请条件: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到前向所报考学院(所、室)提交有关材料,由学院审核后,上报研究生院复核。
1、学校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阶段进行复试,但执行相同的复试办法。
附:
1、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证件样本
2、政审表
3、吉首大学研究生复试各学院(所、室)报到地点汇总表
4、吉首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研 究 生 院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证件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