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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关工委工作职责

     音乐舞蹈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在学院党政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政治优势和专业特长,与学校教育主渠道紧密配合,围绕中心,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结合实际,量力而为,注重实效,使关心下一代工作与时俱进,促进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工委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和提高对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2、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校关工委的指导下,积极配合党、团组织,在广大青年学生和青年教职工中,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爱国主义、理想信念、思想品德、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参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配合做好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相关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宣传教育。了解青年学生的思想动向和成长规律,从学院和学生实际情况出发,不断把传统的教育方式和时代特点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配合学院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4、配合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交流融合,营造良好家校共育环境。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总结典型经验。主动向院领导献言献策。
    5、有针对性地参与学生社团活动,注重教育实效,求真务实,在活动上要创造新的特色、进行新探索。积极开展助学、助教、助困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同时,加强学院文化建设,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6、主动参与大学生党建工作,帮助青年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树立正确的入党目的。协助学生党支部做好深入细致的培养教育工作和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考察工作。
    7、关爱大学生中的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尽力为学生排忧解难,全面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
    8、努力保护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积极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9、关心、协调青年教职工子女入托、入学等相关工作。
    10、努力加强学院关工委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院关工委每学期召开1—2次会议,学习文件,总结研究相关工作。重视做好关工委宣传工作,积极向校报、校关工委网站和简报投稿。完成院党政及校关工委布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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