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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学院关于举行首届“独唱、独奏、独舞”比赛的通知

音乐舞蹈学院关于举行首届“独唱、独奏、独舞”比赛的通知

学院各专业教研室、全体师生:
   由湖南省教育厅主办、湖南城市学院承办的第三届普通高校音乐、舞蹈本科专业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将于2015年11月中下旬进行。按照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同时也为了促进和提高我院本科各专业学生的舞台演唱(奏)和舞蹈表演能力,经主管校长批示,学校教务处与我院将联合举办吉首大学首届“独唱、独奏、独舞”比赛暨湖南省第三届普通高校音乐、舞蹈本科专业学生独唱、独奏、独舞选拔比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在籍全日制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本科专业学生。
   二、比赛类别
   1、独唱:具体分为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三个组别;
   2、独奏:具体分为钢琴、西洋乐器、民族乐器演奏三个组别;
   3、独舞:具体分为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三个组别。
   三、参赛形式
   比赛采用“独唱、独奏、独舞”的形式,并分为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钢琴演奏、西洋乐器演奏、民族乐器演奏、中国古典舞表演、民族民间舞表演、现代舞表演九个组别进行,每位参赛学生可以兼项参赛,但最多不得超过2项。
   四、参赛要求及奖项
 (一)参赛节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二)参赛节目时长原则上限制在5分钟以内,最长不得超过7分钟。
 (三)参赛者所需服装、道具、伴奏带等物品自备。
 (四)声乐(通俗唱法除外)、器乐如需伴奏,均采用钢琴伴奏的形式,钢琴伴奏自备。
 (五)声乐(通俗唱法除外)、器乐伴奏,均采用钢琴伴奏。
 (六)参赛选手需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从学院网站下载),并于7月2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文档报比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学院教务办,联系人:戴甜;联系电话:13612153957,电子邮箱: 154615736@qq.com,微信号:154615736。
 (七)奖项设置:比赛按上述九个组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每个组别的一、二、三等奖分别按参赛人数的10%、20%和30%的比例设置,其他为优秀奖。原则上,每个组别的第一名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比赛。
   五、比赛时间与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5年9月18、19日两天(暂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学院实验剧场。
附表:吉首大学首届暨湖南省第三届普通高校音乐、舞蹈本科专业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报名表
吉首大学首届暨湖南省第三届普通高校音乐、舞蹈本科专业学生
“独唱、独奏、独舞”比赛报名表


姓名 性别 专业年级
参赛组别
参赛作
品名称
参赛作品
内容简介
指导教师
过去参加省级“三独”比赛经历及获奖情况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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