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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管理规定

吉首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管理规定

为加强假期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学生假期留校住宿工作,确保假期留校住宿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假期指寒假、暑假。

二、为便于学院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假期留校住宿,对确需留校住宿的学生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则安排住宿。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

1.参加学院或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学生;

2.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和实习的学生;

3.协助学院相关部门或学校进行校园管理工作的学生;

4.因公演出、比赛、排练。

(二)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学生,必须在学校文件规定日期前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假期学生留校住宿审批表》,班主任或辅导员与家长电话核实并录音。

2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加盖单位公章。

3.职能部门留用学生的除学院签署意见外,职能部门还必须统一出具留用证明。

4.所有留校学生由学工办汇总将《假期学生留校住宿审批表》和汇总表上报学工部宿舍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宿管中心)审核并盖章,逾期不予办理。

5.留校学生住宿由学工部宿管中心统筹安排。

三、假期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学生的管理以“谁留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为基本原则,负责人加强对假期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掌握学生动向。

2.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3.假期留校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学院请销假制度,与负责老师保持联系。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或中途离校的,应提前向负责老师提出申请,申请需注明外出地点、时间及事由,并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4.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假期学生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间须在23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间在2230前返回宿舍。

5.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吉首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私自调换宿舍,严禁违章用电,严禁赌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6.学生在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资格,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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