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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音乐舞蹈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根据《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吉大发〔2024〕21号)《吉首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吉大办发〔2024〕27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包括:

 长:肖  

副组长:谭建斌 张元元 乐之乐

 员:陈     于国良    

殷梦霜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并提出初步推荐名单等工作。

学院成立推免生材料审核专家小组,成员包括:

 长:谭建斌

 员:李开沛  乐之乐          

工作职责:审核鉴定学生科研创新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及主持项目等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推荐名额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吉大办发〔2024〕27号)中相关规定,吉首大学音乐舞蹈学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名额为7名分别为音乐学专业4名,舞蹈学专业3名。

三、推荐条件

推免生资格申请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及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类别学生)。

(二)身心健康。心理健康,无心理疾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03年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

(三)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了高等学校学生义务;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记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四)学业优秀

1.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首考无不及格

2.第1至6学期(学制四年)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及要求,所有课程(除通识选修课外)首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以内(只舍不入)

3.通过艺术类专业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小语种学生通过相应的小语种四级考试。

四、工作安排

(一)9月11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推免工作方案(包括学院推免生遴工作小组和推免生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方案等)上报教务处审定

(二)9月15日,学院公布推免工作方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三)9月15日至17日,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填写《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四)9月17日(15:00-16:30),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学院教务办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9月18日(9:00—10:00),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查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对学生思想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最终确认推免生候选人资格

(六)9月18日(10:30—12:00),学院推免生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推免生候选人科研创新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及主持项目等材料,组织答辩审核鉴定

(七)9月18日下午,学院上报推免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

1.推免生资格申请表

2.推免生候选人综合考核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经审核人签字、学院盖章)

3.学院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学院签字、盖章)

4.推免生候选人专业学习成绩排名表(通过综合教务系统指定途径输出)

5.推免生候选人学业成绩单(教务秘书统计、注明平均学院分绩点和专业排名,学院盖章)

6.推免生候选人综合审核表。

(八)推免初选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3天。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工作

1.及时传达。要及时宣传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及时回复学生的咨询,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严格审核和考核

1材料审核。应列出学生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指导学生填写相关表格,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学业成绩及其它材料,从推荐范围、学生品行、身心健康、学业成绩等方面全面审核推免资格。

2)思想品德考核。依据《吉首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测实施办法(试行)》(吉大发[2023]17号)文件精神,制定推免生思想品德考核方案,加强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综合考核。严格按照《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认定标准》,从科研创新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及主持项目、参加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军入伍服务兵役、学生重要荣誉称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严防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其中,对于科研创新成果、学科竞赛获奖及主持项目,应按照《实施办法》要求,组织学生院内公开答辩,严格审核鉴定与计分,做好全程录音录像与存底备查工作。

3.择优推荐。根据综合测评得分(综合测评分=学业成绩+综合考核成绩。综合测评分总分 100分,其中学业成绩占 80%,综合考核成绩占 2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推荐初选名单,并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按要求上报教务处。

学业成绩计算办法: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得分=候选人实际平均学分绩点/5.0×100×80%。

(二)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1.对推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在推免过程中如出现把关不严、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学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上报学校进行处理。

(三)其他

10月20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附件:1.2025年音乐舞蹈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

2.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认定标准。

3.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4.2025年推免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5.2025年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审核表。


吉首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2024年9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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