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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学生本人申请,根据《吉首大学音乐舞蹈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三好学生评定办法》,经班级评议小组评审推荐,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现将2018-2019学年2015级优秀学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4月4日前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院学工办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电话:07438222146/15107477721(鲁老师)举报电话:07438564024(校资助管理中心)监督电话:07438564814(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具体结果见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