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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首大学音乐舞蹈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三好学生评定办法(2019年修)》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自主申请,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评审,并报请学院审查,现公示音乐舞蹈学院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奖励情况,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公示期2019年9月27日—9月29日。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院学工办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具体结果见附件材料。
反映电话:07438563720、15107477721(鲁老师)
吉首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